上個post講到淫審條例係包埋「暴力」,今日就見到呢單新聞,講到底又係一個主觀龍門。
話說大公報同蘋果各自出左一本運動新聞攝影相集,工作關係有幸拎曬兩本喺手做比較。兩本書既相片大部分唻唻去去都係果d,如果凈係睇圖,老實講兩本攝影集既藝術價值係相約。
兩本書既分別就在於文字描述,一本就屌柒示威者+讚揚黑警,比較多爆玻璃放火同黑警被打既畫面;另一本就屌柒黑警+讚揚示威者,比較多和平示威同警暴既畫面。
如果同時向電報辦舉報呢兩本相集,到底其中一本會係「第二類不雅」,定兩本都係「不雅」呢?
答案喺上一個post其實都講左:睇審裁員投票。
雖然而家先申請已經太遲,但都係懇請大家報名做審裁員,三年都未必抽中你一次,抽中係有pay+有法庭信件比你請半日假。
一齊代表大眾發聲,好無?
申請成為淫褻物品審裁處審裁委員小組成員
https://www.cedb.gov.hk/ccib/chi/film/oat.htm
...不過講真,宣揚暴力既野,邊夠黑警d廣告玩呀。